原文網址: 「逆風高飛」不嘴炮!美勞工部:台勞工成本低世界第一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07/124130.htm#ixzz2Bcfbt7u6
點評:台灣人,你應該值更多錢!
《富比世》雜誌11月份報導:「台灣工資停滯成競爭優勢。」由於台灣高科技硬體行業勞工的平均年薪才$12,275美元,成為台灣科技業者最大的競爭力來源。近日更有人翻出美國勞工部的「國際勞工圖表」,一看之下不得了,在入列評比的30多個知名國家中,台灣企業「勞工成本」之低,穩居世界第一,薪資倒退幅度也是世界第一!

▲《富比世》在11月號出現台灣專題。(圖/Forbes)
台灣最近似乎成了國際媒體的寵兒,美國富比世雜誌11月號針對台灣的「競爭力」作了一篇專題報導;報導指出,由於台灣自90年以來,製造業等產業嚴重依賴大陸勞工,導致台灣本地的工資成長遲緩;隨著大陸日益成長的工資水平,許多台灣老闆已經心生疲態。相較之下,台灣長期停滯的薪資,讓台灣變成充滿競爭力的地方。
日前有部落客翻出了「美國勞工部」國際勞工比較圖表,從第三者的角度旁觀台灣,意外發現台灣在國際上已經成為了「勞工最便宜大碗」的地方;這邊的知識水平高,但薪資水準「逆風高飛」,製造業勞工時薪成本在發展中國家當中排行第一,2007-2010之間全球只有「台灣」跟「日本」呈現薪資負成長,台灣負成長的幅度還高過日本,真正成了「世界第一」。


▲▼台灣勞工便宜又大碗。(圖/美國勞工部)


但是台灣的勞工成本低可不代表水準也低!台灣製造業的生產力成長幅度在全球相當可觀,連新加坡、南韓都輸給我們,更不用提美、日、德國,其中德國拿下最後一名。
在物價與薪資成長的比較圖部分,不難發現台灣在物價控制上的確頗有一套;但是由於薪資「倒退嚕」嚴重,台灣的圖表簡直與其他國家完全相反,薪資成長輸給物價成長。這也是為什麼政府明明把物價控制得很好,卻依舊被罵到臭頭的原因了。由於台灣企業長久以來都習慣「向下思考」,利用Cost Down來擠出利潤,導致明明「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如此盛行,薪水卻擋不住的倒退。相較於歐洲近日因為撙節措施剝奪勞工權益,「又」醞釀著要聯合罷工、走向街頭,台灣人默默吃苦耐勞的個性,更彰顯了台灣世界第一的競爭力,果真無人能比。
參考資料:我宅故我在部落格、有物報告、美國勞工部、富比世
(編按:這裡列入的是ILC計劃有調查的地區,中國以及印度則由於各種調查數據以及調查方法的爭議,不被美國勞工部列入薪資比較地區。想看更多中國與印度的資料,可以到www.bls.gov/fls/country.htm。)
( Notes: Because of various data gaps and methodological issues, compensation costs for China and India are not directly comparable with each other or with data for other countries.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see the Country at a Glance pages for China and India at www.bls.gov/fls/country.htm. )
- 王國軒 · AIR LIQUIDE-MA (Mgr.)各位看官,這則報導已經說明了台商老板的摳門創造了台灣
勞力市場的競爭優勢。在全球化競爭的時代,大部分台商老 板只會一招叫做“拚死也要做,賠錢也要做”,利潤拚完了 拚成本,然後盡一切可能擠壓供應商、員工,拚光家底之後 只會跟政府抱怨政府的政策、補助、優惠不給力,長期惡性 循環之下,這些低能的企業就拖垮國家、賠掉勞苦大眾的生 活水平。當然,今天各位勞工朋友的所得倒退,還要歸功於 一些幫兇,就是那些商業雜誌媒體,他們經常採訪大老板、 大企業家,幫他們宣傳一些愚民的垃圾價值觀“吃苦當吃補 、不合理的要求叫磨鍊、不能比主管早睡覺早下班”,他們 都借著媒體的催化達到壓榨社會薪資水平的目的。長期下去 我們國家的年輕人都要沒未來了,要期望我們的政府、兩大 政黨來逐步提升生活水平,以現在他們的水平、視野,我看 要自求多福。 - Wind Purple · 留言最多的人根據我的經驗跟順風耳
台灣有許多企業(沒錯就是企業)
因為政府有輔助某些費用(我忘了是幹嘛的)
然後企業就靠那些費用徵才
最後大家都以為自己的薪水都是企業給的
...
其實有人的薪水是政府給的...
這是真實案例
至於是什麼方式輔助企業我是沒理解
但是好像是讓企業在沒人力情況下可以使用的方案...
結果企業不是沒人力喔
而是不想要多發薪水而濫用...
⋯⋯這是當事人離開前爆料的...更多
該當事人...天天加班到12點或者是更晚更晚
結果天天沒加班費...那就算了
薪水還是政府給的不是該企業給的...那就算了
該企業只是把當事人當作是 ??
我不會形容
反正用完就丟完全不怕人才逃跑
所以當事人才忍無可忍放棄微薄的薪水...
一個月四萬多 但是幾乎天天加班超過12點甚至還到隔天...
要是依照勞基法規定
一個月賺該企業十萬多也沒問題
只是企業不肯給 直接給他加上責任制
該企業全員工只有少數是責任制
但是該當事人本來是對外窗口
卻變成該企業的文書人員
卻又要強制加上責任制...
結果導致天天工作根本做不完
還要一直處理窗口的問題
兩方面夾擊下
終於做了最佳選擇..
恩 好像這種淺藏在記憶的最黑暗端 會讓我大腦無法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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